禮儀資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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禮儀習俗說明

  • 拼廳與鋪水鋪

    病人危急之前,子孫先將大廳打掃乾淨以作為正終之所,謂之拼廳。
    鋪水鋪(水床),以厚木板一張(六尺長三尺寬左右)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。

  • 遮神

   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,怕對神明、祖先不敬,將病人自臥室移出大廳時,需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。

  • 舉哀

    儒家重視人倫感情,哭泣辟踊以盡其哀。
    佛教則以亡者去世後8小時始可移動大體,並延請師父念經讓亡者自在解脫登彼岸。

  • 辭生

    入殮前家屬為亡者準備最後一次告別餐宴為辭生。
    傳統在亡者足尾放油燈、米飯一碗、熟鴨蛋一枚並插竹筷一雙,即腳尾飯,並燒腳尾錢及腳尾轎,請僧尼頌腳尾經或開魂路。(請佛祖要供奉三樣素果於靈桌上)
    亦有打破碗破煞等習俗。

  • 門外示喪與鄰人掛紅

    家有喪事發生,在喪宅門口明顯處貼上白紙或懸白布示喪。
    一般喪宅門口所貼白紙樣式能清楚表示亡者的身分,以白紙黑字寫明
    「嚴制(父喪)」或「慈制(母喪)」或「喪中(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使用)」。
    喪家子孫及禮儀服務人員於料理喪事期間難免干擾鄰居或借用物品,為敦睦鄰居,應為附近鄰居大門口貼一塊紅紙或綁一截紅布,以示吉凶有別。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,並由道士洗淨,貼上淨符。

  • 報喪

    母喪要「報白」通知娘家,孝男等需至門外跪接,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。
    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,向遺體焚香致拜,家屬需在旁向亡者稟報。

  • 入殮

    將遺體放入棺內為「入殮」,斷氣後24小時擇吉時入殮,子孫要親視含斂。
    傳統沿襲至今,入殮後請娘家母舅檢視才可封柩且封釘。
    男歿由族長,女歿由娘家封釘。

  • 買棺接板

    買棺俗稱「買大厝」,棺柩由六塊木板組成,父喪由叔伯一人陪孝男買,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同孝男買。
    接板以「角、吹、樂、音」擇一引導,由四名以上抬棺者載至喪主家「放板」,由孤/哀子女在門外跪接為接板,棺進由頭先進;斂前曰棺,斂後稱柩。

  • 魂帛

    以前用絲絹作成當亡魂靈位,後改用紙製。其上必須詳填農曆生卒年月日時,中款寫亡者姓名,一般採七字或十二字,按「生老病死苦」計,七字或十二字均屬「老」。
    傳統魂帛有上山即燒掉,也有百日、對年或合爐才燒掉。

  • 孝堂(靈位)

    以白布遮柩,設靈幃、架遺像(依家屬需求尺寸、張數)、亡者衣服鞋襪置於椅子、置靈桌(供奉魂帛、蠟燭一對、鮮花、設香案、果品,燈火日夜不熄,備親友之弔唁)

  • 拜飯(捧飯)

    傳統作法豎靈後隔天開始拜飯,黎明後供盥洗用具、早餐、香紙等,約一炷香才燒銀紙。
    黃昏前數刻供晚膳,一直到滿七或百日才結束,改為初一、十五早晚各拜一次到對年為止,合爐後按年節祭祀。
    現代人生活型態忙碌,自宅拜飯可彈性調整,會館或殯儀館治喪亦可委由拜飯人員處理。

  • 打桶

    傳統工具為入殮後請入殮師用布及桐油將柩縫密封,使其不透氣而停柩於屋內稱為「打桶」,以白布遮幃置靈堂,期間少則3~5天,多則數月。
    現今雖然打桶工具更為先進,效果更好,但基於環境衛生,依然不建議打桶後治喪過久。

  • 守靈

    居喪期間子孫緬思昔日生育鞠養之恩,繼續相依為伴,需在靈幃守靈,夜間則在柩旁鋪蓆而眠,即「睏棺腳」。
    家屬可視個別時間、狀況守靈表達心意。

  • 做七

    傳統喪禮受佛教、道教「輪迴」及「十殿閻王」等說法影響,而有做七(做旬)之俗。自死亡之日起,每七天需祭拜亡魂,直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,做七(做旬)習俗已有千餘年。
    頭七由孤哀子、二七媳婦、三七出嫁女兒、四七姪女、五七出嫁孫女、六七出嫁姪孫女或曾孫女祭祀。七七又稱滿七或圓七,由孤哀子辦理,為有始有終、功德圓滿;客家則以四七為女兒七。
    每次做七是從前一個晚上十一時(子時)開始做,通常以頭七、三七、五七及滿七較為隆重。
    現今作法因家屬工作關係,以及殯儀館治喪時間及使用設施所限,都會館除了頭七、滿七必做,其他如三七、五七或未做的七均以併七方式舉行或不舉行,禮儀師可視家屬個別需求予以規畫安排。

  • 做旬

    有些地區做完滿七後續做四旬,拜祭四位判官。五旬即第九十九日不做,於次日一百天做百日。各地通常只做七不做旬。
    現代少人做旬,可依需求處理。

  • 做功德

    出殯前一晚為死者舉行超渡和供養法事,以亡者的名義施行功德,目的是為亡者贖去生前罪業,即為「做功德」。
    法事儀式要布置法壇或道壇,也要準備法事需要的相關儀式用品,進行到「還庫」時,家屬要燒庫錢。
    一般在出殯前一晚開始,延續到天明,也有施行一朝、兩朝或三朝的功德法事。供品多為豐盛的牲禮、香花、素果等;金銀紙有庫錢、銀紙、往生錢等。
    可視家屬需求做彈性安排。

  • 居喪期間祭祀

    未出殯前不過節,遇祖先忌日也不拜。出殯後遇祖先之忌日如往日祭拜;過節祭祖時,必須提前一日中午以數道飯菜先拜新亡,再於翌日祭祖。
    家中有供奉神佛及祖先牌位者多依循辦理,祖先牌位供奉於納骨塔者則視情況彈性處理。
    現今多統一於重陽節祭祀。

  • 喜喪燈

    傳統一般家庭會在廳堂上懸掛兩盞喜燈,遇喪事再加兩盞喪燈。懸掛在廳堂之外以資示別,懸掛目的在分別「停柩在堂(喪內喜外)」和「出殯後(喜內喪外)」兩種情況。現今自宅治喪皆依情況處理。

  • 招魂幡

    俗稱「旛仔」也稱「幢旛」,以一根竹子削成,留尾端一部分葉片(所留竹葉要密且多象徵子孫繁衍多),用以繫四條白布帶,上書亡者生卒時辰及招魂祝文,一般皆由道士製作。

  • 變服

    家人亡故,傷心痛哭,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色衣服,謂之「變服」。
    守喪期間即以此素服做為平時穿著之衣服。
    變服可由家屬共同決定,顏色也不一定要黑色或白色,只要莊重即可。

  • 孝誌

    居喪守制時,子孫本應穿著麻、苧、藍等孝服於身;其後為了行動方便,僅於舉行儀式時穿。為了提醒自己居喪之身分,於是本該穿麻服者即剪一小塊麻布綴於頭上或臂上,本該穿苧者綴苧,此即所謂孝誌。從居喪者的孝誌材質及顏色可識別其與亡者的親疏遠近。
    傳統作法裡孝誌隨著喪期(做七、百日、對年、三年等)以及與亡者的親疏關係來變換顏色。如孝男初喪戴麻、百日改戴白布、對年父喪改戴青布、母喪改戴黃布、三年改戴紅布。藉由孝誌的改變由重孝而輕孝,最後脫孝,讓生者抒發悲傷情感、調解悲痛的程度,並體會養生送死有節。
    在家治喪會戴於衣袖上,外出時則將孝誌寄放靈位旁,稱為「寄孝」。

  • 手尾錢

    傳統古禮用入殮時遮旛所剪下超出棺木部分的白布(媳婦拿棺頭部分,女兒拿棺尾部分),撕成細小布條穿一個錢幣(古代銅錢中間有孔)繫在手腕,即象徵「手尾錢」。父逝繫左手,母逝繫右手。
    現代作法大多已不繫,家屬可視情況與需求調整。

  • 孝服

    古禮將個人死亡後,對周邊親人所造成的悲傷依輕重歸納成五等,最重者如子女穿斬衰服表達最沉痛哀傷,其次如孫輩姪輩穿齊衰服,再其次為大功、小功、緦麻,稱五服。
    台灣習俗略有改變,五服變成代表五代,分別為麻、苧、藍、黃、紅五種服。
    現今喪家可選擇傳統式或簡略式的孝服:
    首服:男性戴麻帽或頭帛、女性戴崁頭。
    身服:身上穿的麻衫、苧衫等。部分輩分則以白或黃雙連巾綴紅布綁手臂替代。
    足服:腳上穿的鞋子。可由喪家自行選擇統一穿著黑布鞋。
    基督教、天主教徒於舉行儀式時穿著黑長袍,有些外加佩戴十字架或臂圈。
    接外家:
    傳統父系宗族社會,對已婚的女性亡者,在出殯奠禮前設有迎請外家長輩的禮俗,稱「接外家」。

  • 轉柩

    由宗教師指揮抬柩人員,分為三種作法:

    1. 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。
    2. 移柩至禮堂靈幛之後面。
    3. 只由抬柩者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。

    完成後由兒子與長孫持招魂幡恭請靈位與香爐,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,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。

  • 起柴頭 / 起車頭

    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,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,得先由家屬供上五醴生祭,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。
    現代作法可視情況調整。

  • 五醴

    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,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,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,此時喪主要跪地回醴。
    現代作法可視情況調整。

  • 告靈 / 宗教儀式

    奠禮開始由長子點香稟告尊親靈位後入座,由宗教師主持宗教儀式。

  • 家奠

    原本亡者未出殯時,曰奠不曰祭,所以在出殯的當天,布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禮堂,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、輓聯、果品,這也是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,稱為家奠,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。
    按照親疏遠近依序為家族拜奠、族親拜奠、親戚拜奠。

  • 公奠

    原本亡者未出殯時,曰奠不曰祭,所以在出殯的當天,布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禮堂,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、輓聯、果品,這也是亡者的友人或家屬的友人、機關團體集體上香、鞠躬或捻香,最後一次為亡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,稱為公奠,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。
    亡者生平事略、家屬對來賓致謝詞常安排在公奠禮。

  • 封釘禮

    入殮後在靈柩四端各釘一長釘謂「封釘」,通常在大殮當天或斷氣一、二日內俟家族與至親好友瞻仰遺容後行之,父喪由族長,母喪由母舅親視後為之。
    儀式的禮義,原在於讓長輩驗屍與鼓勵子孫。現今死亡原因多由醫院開立死亡證明或法醫等專業人士鑑定,封釘儀式已不再有驗屍功能。
    封釘儀式宜由亡者同輩親屬主持,或由亡者子女協商而定,現代已不分男女,只要是亡者的手足,不論兄弟姊妹均可主持封釘禮;若由亡者晚輩親屬封釘,習俗需腳踩矮凳,以示對亡者的尊敬。

  • 哭路頭與奔喪

    傳統習俗出嫁女兒聞耗喪回家,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,且有哭辭,聲極淒冽,俗稱「哭路頭」。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,自外地奔喪回去,必須匍匐入門,表示自己不孝,奉養無狀。

  • 擇日與辦理死亡登記

    喪事重忌諱,大殮(入木)、轉柩、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。一般都是先看入木時辰,然後才看墓地,後再看出殯之時日。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後才能入殮。

  • 壓棺位 / 清掃

    將十二粒紅圓(閏年則加一粒)、發粿以圓盤放之,當靈柩啟靈後置於其位,象徵重振家聲。或用餅乾、碗筷及水桶各備十二份,也有用石頭十二粒等,意義都是團圓昌發,謂之壓棺位。
    請一位婦女在壓棺位之後,手持掃帚掃兩把使穢氣出門,再從四個角落各掃一把入內,然後把地掃乾淨,以示去除霉氣。

  • 辭客

    出殯行列啟靈一段路後,應擇適當地點讓靈車暫停,家族子孫向後轉,向送殯親友鞠躬(或向母舅跪拜),並婉辭請親友們留步為「辭客」。
    孝眷需俟長輩牽起始能站起繼續前進,此時親友可繼續送到墓地,若不送到墓地之賓友應把服制除下而回,有辦理遺席喪宴者即可自行開動。

  • 點主

    子孫為求吉祥發達聰穎高昇,昔日請有身分地位的賢達者擔任「點主官」,現在多由宗教師或地理師擔任,用硃砂筆在揹主者背負的神主的上下左右中點上朱筆,接著再以墨筆在硃點上點墨點,並頌念吉祥字句祈福,此即「點主」。

  • 安葬 / 祀后土

    於入殮後覓葬地,擇定出殯、入壙的日期和時辰。
    墓地擇定後,要破土開壙,依俗是由孝子擺案設祭於后土,祈求土地公庇護,然後掘土築墓。
    出殯當日,棺柩抬至墓地,置於壙前或壙側,家屬跪哭訣別,由棺木工人放涵(放栓),合力下柩入壙,再定方位分金,經孝子確認方位無誤後,即行掩土。掩土成塚,上植草皮,而後豎墓碑、立后土,並於祭拜后土,點主後,陳列祭品祭拜亡者。

  • 出殯 / 路祭

    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,稱為出殯或出山。
    傳統喪禮最基本的出殯隊伍順序為遺像、靈柩、執幡、捧斗、重服親屬、親屬、送殯親友。在基本出殯隊伍的前面可能會有開路鼓、誦經車、引導車、樂隊等隊伍,出發前家屬先將銀紙燒化,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,稱為「買路錢」;遇到過橋時,也要置放些銀紙在上,用以驅邪祈福。
    送葬行列遇到路邊有人為亡者擺上香案行時,稱為「路祭」,喪家要上前回禮,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。
    現今作法重視環保,出殯隊伍應避免過大音量及撒銀紙或燒化,隊伍安排重在誠敬哀思。

  • 火化 / 晉塔

    出殯發引後,棺柩隨即運到火化場火化,於當日或翌日領取骨灰、並以骨灰罈裝封後,安奉在納骨塔內。

  • 返主安靈

    當送殯完成,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,並須拿回墳土和五穀的斗,稱為「返主」。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靈桌上,擺上相關供品,請宗教師頌經,上香點燭舉行「安靈」。

  • 巡山 / 完墳

    葬後翌日或第三日,喪家再返墓地巡視,查看墳墓狀況是否妥善,並設牲禮祭謝后土。
    巡山後,俟造墓工人築墓完成,再舉行「完墳」之祭禮。

  • 拾金 / 揀骨

    土葬後數年,後世子孫還須將遺骸起掘後,於原地或擇地再葬,稱為「拾金」,或稱「揀金」、「洗骨」。

  • 做百日

    逝世滿一百天時,要再祭祀或延請道士、法師念經,舉行供養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做百日」。

  • 做對年

    逝世滿一週年時,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供奉牲禮祭拜,也有延請法師、道士誦經作法事,稱為「做對年」。

  • 做三年

    逝世滿三年,要再祭祀或延請道士、法師念經,舉行供養法會,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,稱為「做三年」。

  • 合爐

    喪期屆滿時,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,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中,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,稱為合爐。

  • 除靈

    將臨時安靈或豎靈時所做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,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,請宗教師念經、上香、燒銀紙稱為除靈。

  • 組治喪委員會

    本身或子女當中有崇高社會地位者,應由其朋友、同事、長官或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,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。